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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州级政务服务场地底层房屋使用权招租公告的补充公告

2017年11月17日 16:41 作者: 来源: 点击:[ ]

关于州级政务服务场地底层房屋使用权招租公告的补充公告

各竞租人:

鉴于出租方资金运行量较大,为确保资金运行安全和及时退回,现将2017年11月10日发布的《关于州级政务服务场地底层房屋使用权招租公告》(楚资源告字〔2017〕16号),第九条“竞租人的资格及相关要求”第一款“竞租人资格”中第1条和第二款“报名时应携带的证件”的部分内容作如下补充:

(一)竞租人资格

1.截止到20179月末在楚雄州内存款余额达到50亿元以上并在楚雄市城区有实体经营网点的国有、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二)报名时应携带证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加盖单位鲜章);

5.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加盖单位鲜章);

6.竞租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复印件两份(加盖单位鲜章);

7.竞租保证金收据原件;

8.企业公章;

9.为确保资金运行安全,竞租人必须提供截止到20179月末在楚雄州内存款余额达50亿元以上并由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审查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10.承诺书(承诺竞租人所提供的全部相关证明材料均是真实合法有效)。

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位竞租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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