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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公路局2017年S227元谋-西舍路灾毁恢复重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17年11月20日 16:45 作者: 来源: 点击:[ ]

楚雄公路局2017S227元谋-西舍路灾毁恢复重建项目已由云南省公路局云路计2017476号、楚路计2017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楚雄公路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成都群星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工程位于S227省道楚雄州境内。

2.2 招标项目概况: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计划工期150日历天,总投资约2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所示范围,具体内容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二类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在近二年内承担过楚雄州境内二级及以上公路养护或代养护工程且养护工程实施总里程不得少于35公里的业绩(须出具州、市级及以上公路管理部门盖有公章的养护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交通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双信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12120171127(周末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业绩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查验并提供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人民币陆佰元整(¥6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1213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9:00时至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特别告知投标人事项

6.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及内容授权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为委托代理人并出席开标会议,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其身份证原件供查验。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启。

6.2本项目在签订施工合同协议书前,中标人应提供拟投入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书原件”供招标人进行查验,且上述证件暂由招标人保存至本项目工程完工时退还。

6.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转账要求: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下述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银行帐号:100646320260010001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市支行

账户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账号:2700005565016012

开户银行:楚雄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鹿城南路分社

账户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账号:552381601018010044929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行

1、各投标单位交易保证金必须由投标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款至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不得以投标法人单位的专户或分公司、办事处及其他机构的名义汇入。

2、开具交易保证金收据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行许可证已到州交易中心审验入库的,在开具保证金收据时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州交易中心服务大厅金融服务窗口开具的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到帐审核表。首次到州交易中心参与投标的单位,开具交易保证金收据时还必须提供开户许可证原件。同时经州交易中心审验开户许可证后即可入库。

2)、开户许可证已到州交易中心审验入库的投标单位,因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人等变更的,开具交易保证金收据时,须携带新的开户许可证原件重新到州交易中心进行审验并入库。

3)、因银行系统升级致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记载内容变更,或是基本账户已撤销且正在办理变更开立手续的投标单位,开具保证金收据时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在退回交易保证金时须提供新办理的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并进行审验入库。

3、投标人须在交易保证金到达州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之日起至开标前1个工作日凭相关手续到州交易中心开具交易保证金收据,开标前1个工作日未到州交易中心开具交易保证金收据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州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时,严禁同一位代理人同时代理多家投标单位开具保证金收据。一经发现,州交易中心将统计汇总提交项目评标委员会及行政监管部门。

5、严禁提供虚假的开户许可证黑白复印件、彩色影印件、仿真件等骗取开具交易保证金收据参与投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移交开户许可证监管部门和招标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并限制参与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ynggzyxx.gov.cn)、《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网》(http://www.ynzb.com/cn)及《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cxggzy.cn)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人:楚雄公路局

址:云南省楚雄市威楚大道2

人:李工

联系电话:13987826875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群星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楚雄市开发区建材商业城欧81单元302

人:杨进

联系电话:13629497498

真:0878-8999160

箱:573464701@qq.com

2017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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