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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林业局营林工作站铺面招租公告

2017年12月12日 11:56 作者: 来源: 点击:[ ]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楚雄州林业局营林工作站铺面招租公告

楚资源告字[2017]17

受楚雄州林业局营林工作站委托,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招租方式对楚雄州林业局营林工作站位于鹿城北路与北浦路交叉路口2间临街铺面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州林业局营林工作站出租铺面招租情况表

序号

位 置

店 名

面积

(平方米)

招租底价每

月每平方米

交付招租保

证金(元)

合同到期时间

1

北浦路与鹿城北路交叉口

雷迪波尔

166

85

158000

空铺

2

北浦路与鹿城北路交叉口

土巴兔

44

80

39200

空铺

二、经营及使用要求

(一)必须持照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二)所有铺面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危害物品。

(三)铺面不得经营有噪音污染的歌厅、舞厅等休闲娱乐及餐饮项目。

(四)门面招牌按出租人所提供的规格尺寸制作安装,装修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不得对承重墙体进行拆除,装修改造方案需先报州营林工作站同意后才能施工。

三、竞租保证金

本次铺面竞租的保证金(详见出租标的基本情况表)竞租人必须一次缴纳。每笔保证金只能参加一个铺面的竞价,如果需要参加两个铺面的竞价,则需要分别缴纳各个铺面相对应的保证金,获得相应竞租资格确认书。如果获得承租的竞租人放弃承租的,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回。未获得承租权的竞租人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四、租期:3年,以《租赁合同》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五、租金:租金为现场竞租成交价为准,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递增为3%的比例增加,租金自定立合同之日起三年一次性付清;并按照规定收取的土地收益金由承租人负责缴纳。

六、竞租注意事项:

(一)因原商铺租赁合同已经到期,本次招租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租期为三年。

(二)竞租人出价高于保留底价(包含底价)的为有效竞价,在保留底价以上开始竞价。一号铺面面积166平方米租金每月85/;二号面积44平方米租金每月80/竞价增长幅度为每平方米每月5元或5元的整数倍增加。

七、保证金缴纳、申请报名及现场竞价的时间和地点

(一)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20171219201812下午3:00,以银行到账凭证确认为准。

(二)申请报名截至时间:20171219201812下午4:00,节假日期间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点:州交易中心服务大厅土地及矿业权交易科窗口(7号窗口)。

(四)现场竞价时间:201813上午10:00时开始竞价。现场竞价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一号开标厅。

八、竞租人的资格及相关要求

(一)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境内自然人和企事业法人均可参与竞租,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报名时应携带证件:

1.自然人申请时应携带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竞租保证金交款收据原件。请各竞租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竞租一个铺面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交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一式两份)等相关有效证件到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窗口换取保证金收据。

2.企业法人申请时应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6)银行交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两份;(7)竞租保证金交款收据原件。

竞租保证金必须在201812日下午3:00时前以转账的方式到达州交易中心指定帐户(以银行到账凭证确认为准,拒收现金和现金汇款),并到州交易中心大厅服务窗口开具竞租保证金收据。个人参加竞租的,保证金交付人和竞租人名称必须一致。汇款任意选择以下帐户均可:

开户银行:楚雄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鹿城南路分社

账户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号:2700005565016012

号:402738000012

九、出租房屋在报名截止后,由主持人在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承租人。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登陆bet36365首页查询房屋招租须知文件并下载。

十一、招租人经办联系方式

招租人:楚雄州林业局营林工作站   08783113554

咨询电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8786168988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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