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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政务服务机构概况

2015年01月05日 13:50 作者: 来源: 点击:[ ]

一、一局两中心简介

牟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于2012年4月成立,为挂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正科级行政单位,下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依托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县投资项目集中审批中心和群众诉求受理中心。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有行政编制6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事业编制4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其中1名副局长兼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现有干部职工10人。设党支部一个,有党员8名。

牟定县政务服务中心成立于2011年2月,设主中心1个,下设5个分中心(公安、人社、工商、国税、地税),进驻单位32家,集中受理各类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全县7乡(镇)建立了为民服务中心,89个村委会(社区)建立了为民服务站,乡(镇)村为民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100%。

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2年11月建成运行,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主要负责县级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及矿业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集中采购、罚没财物等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综合服务工作。全县7乡(镇)依托为民服务中心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职能职责

(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职责:

1.负责县人民政府自身建设领导小组和县人民政府实施四项制度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2.负责监督管理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制定政务服务有关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4.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相关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部门(机构)和服务事项进行审核并报县人民政府决定。

6.对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停止执行并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保障其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

7.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组织并联审批或者指定部门(机构)政务服务窗口牵头组织并联审批。

8.收集、汇总、上报政务服务中心有关政务服务数据和工作情况,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9.对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送本级政府所属工作部门(机构)审批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协调。对县级各分中心、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村(社区)、组为民服务站(点)的工作进行指导。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规则,制定交易市场管理制度。

2.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主要负责县级工程建设项目(含交通、水利工程)、政府采购、土地及矿业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集中采购、罚没财物等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综合服务工作。

3.依法受理各类发包申请或委托,审核并办理进场交易登记手续,依法安排项目交易的时间、地点,现场鉴证交易过程,出具进场交易证明。

4.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统一发布招标、出让、转让、出租公告,以及资格预审公告和中标公示,做好信息咨询及综合服务工作。

5.负责提供公共资源交易技术咨询服务。

6.维护公共资源正常交易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交易活动中产生的质疑和投诉。

7.使用评标专家库,按照要求抽取评标专家,维护、管理评标专家库,组织对评标专家的考核。

8.制定交易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和运作规则并组织实施。

9.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报工作,接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业务指导,指导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

10.负责管理和提供公共资源交易所需设施和场所,并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各项交易服务费,受招标人委托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11.收集、汇总、上报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数据和工作情况,适时通报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情况,办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情况的统计、分析及相关资料(含录音录像)的存档调阅。

12.完成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内设机构职责

(一)牟定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责

1.办公室(监督检查)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信访、政务公开、维稳、扶贫、机关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检查考核、政策调研和接待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固定资产、后勤服务、车辆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局机关、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建设,应用系统和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及指导工作,制定信息系统相关规范及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的相关工作。

监督检查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研究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督促检查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受理和办理服务对象的投诉事项;收集、汇总、上报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数据,适时通报工作情况;对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送本级政府所属工作部门(机构)审批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协调。

2.政务服务股(政府自身建设)

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政务服务有关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会同有关部门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部门(机构)和服务事项进行审核并报县人民政府决定;对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停止执行并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保障其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组织并联审批或者指定部门(机构)政务服务窗口牵头组织并联审批。

负责政府自身建设及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自身建设领导小组和县人民政府实施四项制度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起草和组织实施政府自身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及上报反馈全县政府系统实施四项制度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设机构职责

1.综合股

承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人事、劳资、财务、交易保证金收退、社保、学习、考勤、文秘、会务、统计、保密、电子政务、信访及交易项目报名窗口、资格预审、开评标时间、场地的安排、公告发布;交易场所服务设施、安全保卫、车辆管理等工作。

2.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

承担组织协调政府采购和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集中采购的信息发布、评审、开标等方面服务工作。

3.工程建设交易服务股

承担组织协调建设工程招投标、专家库建立、专家评审、信息发布、建设工程开标等方面的交易服务工作。

4.土地、矿业权及国有产权交易服务股

承担组织协调土地、矿产资源和产权信息发布、开标等方面的交易服务工作。

四、联系方式

0878-6043166

五、地理位置

牟定县共和镇新南路(移动公司旁)

六、投诉方式

1.现场投诉

地点:牟定县政务中心二楼投诉窗口

联系电话:0878-6043018

2.电话投诉

0878-6043166

13987858073

13887890777

13708783867

3.来信来函

邮寄地址:牟定县共和镇新南路

收 件 人:牟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67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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