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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政务服务机构概况

2015年05月27日 17:25 作者: 来源: 点击:[ ]

一、“一局两中心”简介

永仁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于2012年4月成立,为挂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正科级行政单位,下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依托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服务中心和群众诉求受理中心。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有行政编制6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事业编制10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其中1名副局长兼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现有干部职工13人。设党支部一个,有党员10名。

永仁县政务服务中心成立于2011年6月,设主中心1个,下设8个分中心(供电公司、运政管理所、工商、国税、地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交警大队、县公安局),进驻单位36家,集中受理各类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全县7乡(镇)建立了为民服务中心,63个村委会(社区)建立了为民服务站,乡(镇)村为民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100%。

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2年11月建成运行,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主要负责县级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及矿业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集中采购、罚没财物等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综合服务工作。全县7乡(镇)依托为民服务中心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职能职责

(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的各项工作部署。

2、负责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的管理工作,工作目标考核。

3、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县人民政府所属部门(机构)的自身建设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⑴.负责制定我县政府自身建设工作制度、方案并组织实施;

⑵.负责研究制定我县政府自身建设检查、考评方案并组织实施;

⑶.负责督办省、州有关部门对我县落实政府自身建设提出的有关事项;

⑷.承办县政府自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有关事项。

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县人民政府所属部门(机构)的政务服务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⑴.制定政务服务有关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⑵.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

⑶.会同有关部门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部门(机构)和服务事项进行审核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⑷.对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停止执行并已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保障其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

⑸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组织并联审批或者指定部门(机构)政务服务窗口牵头组织并联审批;

⑹对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报送县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机构)审批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协调;

⑺收集、汇总、上报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有关政务服务数据和工作情况,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⑻对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村为民服务站、组为民服务点的政务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5、负责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群众诉求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⑴受理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类诉求和举报;

⑵承办县委、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处理的群众诉求事项;

⑶做好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相关政策法规的解答工作;

⑷协调、督办人民群众向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反映的诉求是否按有关规定要求办理回复;

⑸对中心群众诉求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工作建议。

6、负责对全县公共资源交易进行领导和管理。

7、承办永仁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规则,制定交易市场管理制度;

2、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主要负责政府采购(医用耗材及医疗器械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司法机关罚没物品拍卖、工程建设招投标等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综合服务工作;

3、依法受理各类发包申请或委托;

4、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收集、存储和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5、负责提供公共资源交易技术咨询服务;

6、负责维护公共资源正常交易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交易活动中产生的质疑和投诉;

7、负责维护、管理评标专家库,组织对评标专家的考核;

8、负责制定交易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和运作规则;

9、负责与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协调及汇报,接受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业务指导,指导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

10、负责管理和提供公共资源交易所需设施、场所,并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和管理各项交易服务费,代收代退相关交易保证金;

11、负责办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情况的统计、分析及相关资料(含录音录像)的存档调阅;

12、完成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职责

(一)永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责

1、综合股(0878--6713465)

综合协调本局日常事务;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的各项工作部署;负责做好值班及内勤工作事务,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局领导批示,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做好文件、传真的收发、传递、清退、归档立卷和保密工作,及时接受办理各类紧急文电和重要事项;负责文稿起草、重大事项督查督办;负责全局后勤管理、安全保卫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协助领导做好经费收支的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协助领导做好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医疗、养老保险和等级考核、评定以及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协助领导做好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党务、工会、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协助领导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政府自身建设管理股(0878--6713451)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政府自身建设、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负责拟定政府自身建设工作制度、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自身建设日常管理工作,推进我县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四项制度”工作,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负责研究制定政府自身建设检查、考评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督办省、州有关部门对我县落实政府自身建设提出的有关事项;负责编写上报政府自身建设工作简报和相关材料;承办县政府自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有关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政务服务管理股(0878--6722667)

制定政务服务大厅各项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协助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部门(机构)制作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会同有关部门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受理、办理的事项进行初审并报局领导审定后执行;对各部门(机构)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对进入政务服务大厅的各政务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设立投诉举报窗口、群众诉求接待室,受理申请人对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收集、汇总、上报县政务服务大厅、部门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有关政务服务工作数据和情况;对部门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村为民服务站、组为民服务点的政务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完成县人民政府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设机构职责

1、督查和信息服务股(0878--6713275)

承担交易中心交易信息平台、交易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情况的统计、分析、上报;开标、评标计划的统筹安排;县公共资源交易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评标区、开标区、服务大厅、专家抽取室及监控室的综合管理和监督;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包括临时聘用人员)执行制度、规定及日常行为规范的监督与管理;交易项目档案管理,交易项目相关材料、信息(包括交易活动音视频资料)的存储、调阅;负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计算机及音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和管理;负责接待、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的上访、投诉和质询等;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完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工程建设交易服务股(0878--6713705)

承担组织协调建设工程招投标、专家库建立、专家评审、信息发布、建设工程开标等方面的交易服务工作。

3、国有土地、矿业权及产权交易服务股(0878--6713705)

承担组织协调土地、矿产资源和产权信息发布、开标等方面的交易服务工作。

4、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0878--6713705)

承担组织协调政府采购和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集中采购的信息发布、评审、开标等方面服务工作。

四、联系方式

0878--6713465

五、地理位置

永定镇建设路28号(永仁县永定镇太阳广场内文化大楼二楼)

六、投诉方式

1.现场投诉

地点:永仁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政务服务管理股

联系电话:0878--6722667

2.电话投诉

0878--6713465

0878--6713757

3.来信来函

邮寄地址:永仁县永定镇建设路28号

收件人:永仁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651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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