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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2017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7年07月10日 15:23 作者: 来源: 点击:[ ]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楚雄州2017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2017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2017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打造政府核心竞争力”的目标,按照克强总理提出的“五个为”要求,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除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与有效配置的障碍,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楚雄实现跨越发展、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统筹谋划,明确改革任务

(一)围绕州委、州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点,优化发展环境。按照州人民政府《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州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7条措施的意见》(楚政发〔2017〕2号)精神,落实好国家、省和州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各项举措,以我州被确定为云南省行政审批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州为契机,通过理顺体制、完善机制、深化改革,解决好审批事项下放不到位、不配套、不衔接问题,从根本上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职能体系。提升政府政务服务、商事服务、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形成“政策落地快、改革创新强、市场服务优”的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和要素配置环境,全面提升政府核心竞争力。(州委编办、州政府督查室、州发改委牵头,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文体局、州卫计委、州工商局、州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重大课题研究攻关。聚焦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加强规范行政审批、探索分级分类审批、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提升公共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减证便民”等方面,加大调研指导力度。对涉及全州性、跨部门、跨层级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多部门多层级联合攻关。(州委编办、州政府督查室牵头,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文体局、州卫计委、州工商局、州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改革评价指标,加大对改革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强化指标体系支撑,建立完善反映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成效和推进情况的动态指标体系。细化改革评价措施,科学评价办事审查的效率、协作协同的效能、服务监管的效果,进一步提高研判的科学性、预警的及时性、改革的针对性、推动的有效性,科学评价改革的力度、工作的进度和群众满意度。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专家学者、第三方评估机构和人民群众的评价作用,通过考核评价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实现改革成效由定性评价向定量评价转变。以群众和企业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受益不受益作为检验“放管服”成效的根本标准。加大对10县市“放管服”改革工作指导力度,加强“放管服”改革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督查和审计,建立问题清单,严格督查问责,确保改革任务落地生效。(州委编办、州政府督查室、州审计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配合)

二、试点带动,全面推进简政放权各项改革工作

(四)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行政审批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8号)要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抓实各项改革工作。聚焦经济建设、健康养老、教育培训、医疗康复、文化休闲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最大限度精简优化。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全面清理调整各种行业准入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和职业资格证,大幅精简各类证照。在全面梳理州直各部门职能职权的基础上,进一步界定需下放的行政职权事项,原则上先下放到县市一级,确需保留的行政职权事项,要再清理再界定,列出依据并制定清单。继续加大取消行政许可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力度。推进全州行政许可事项统一赋码,统一管理,全面提速行政审批标准化进程。根据云南省地方标准,编制和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业务手册。研究探索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分类管理审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制定公布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清单,对仍在实施的管理服务事项区分不同情形,分别处理,进一步规范和监督政府权力。(州委编办牵头,州直有关部门配合)

(五)积极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7〕14号)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完善试点地区“一颗印章管审批”工作机制,适时在全州范围内全面推广;在州直部门探索整合审批事项交由1个科室完成,其他科室不再承担。(州委编办牵头,州直有关部门配合)

(六)进一步加大投资审批改革力度。进一步放宽垄断行业和社会民生领域市场准入,加大对内资外资开放力度,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建立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制度。充分发挥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全面推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真正做到横向并联、纵向联动审批,实现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全过程监督。继续大力精简评估事项,在工程建设领域探索实行“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区域评估”“联合验收”等新模式,推动解决程序繁、环节多、部门之间不衔接等问题。(州发改委牵头,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等部门配合)

(七)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加快梳理非行政许可证照,加大削减力度,推行“多证合一”,加快推进“证照分离”试点,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问题,逐步实现“一照走天下”。加快研究建立黑名单、从业禁止等制度。大幅提高企业注册便利度,简化与营业执照有关的企业核名、场所证明环节,进一步放宽登记住所要求,探索开展企业名称自主选择。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全面推进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纠纷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把好审核关口,推进市场主体便利创业和便利退出,营造统一透明、公正公平、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州工商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配合)

(八)进一步深化收费清理改革。严格落实各项收费清理政策,防止反弹或变相收费。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与指导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目录清单。清理各类涉企保证金,制定并公布涉企保证金清单。整治各种涉企乱收费现象,组织开展涉企收费和能源价格专项检查,健全完善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制度,强化举报查处、督办和问责机制,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畅通企业价格维权渠道,维护企业的合法价格权益,最大限度为企业减负松绑。对省级政府制定项目标准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中央政府制定项目省级政府制定标准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除生态补偿环境治理类收费外收费标准降低30%执行,对中小微企业一律免收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易地搬迁一律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农村居民按照规定标准建设住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乡村道路、学校、卫生院等社会公益项目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财政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配合)

(九)进一步加强放权的协同配套。推动关联、相近类别审批事项“全链条”取消或下放。大幅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推行跨层级直接管理,减少重复评审、重复论证、重复勘查。(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委编办、州政府督查室牵头,州发改委、州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提升基层承接能力。精准合理向基层放权,同时加强指导培训,研究改进措施,细化具体流程和配套方案,增强基层承接能力,确保放权事项基层能接得住、管得好。提升村(社区)承接公共服务能力,规范村(社区)政府购买事项管理。量化服务标准,完善村(社区)协管事项准入、管理、评价制度,实现管人向管事转变、条块管理向综合管理转变、条块负责向属地负责转变。探索各级各部门协管资金整合管理,理顺乡村权责关系,增强乡村(社区)对协管员聘用、管理和村级事务管理的话语权,解决好村级协管员种类繁多、协管经费投入分散、协管职责不清、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弱等问题,提高各级各部门在村(社区)购买服务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村(社区)公共管理、公共服务效能,有效承接政府公共服务。(州委编办、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三、创新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十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全州各领域全覆盖。组织指导各县市、各部门健全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推进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范化,逐步实现随机抽查事项统一规范、数量相当。做好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探索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增加高风险企业抽查比例和频率。强化联合监管,由有关部门牵头,推行跨部门联合检查,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稳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探索出解决执法任性、重复检查等问题的路子。降低执法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州委编办、州工商局牵头,州发改委、州公安局、州环保局、州卫计委、州地税局、州质监局、州安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州公安消防支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积极探索科学审慎监管。对网约车、跨境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事物的监管,要有一定的包容度,本着鼓励创新的原则,区分不同情况,划定底线,探索适合其特点的审慎监管方式,科学有效实施监管,既支持创新发展又防止出现大的偏差和风险。对传统行业创新创业的监管,要更新观念、合理审慎,决不能以简单、冷漠、僵化的监管“一关了之”,要把监管的过程变为服务的过程,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发展难题。要健全并严格执行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监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履职尽责、廉洁自律、公平公正执法。(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体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新闻出版广电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着力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建立产品信息溯源制度,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特种设备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监督管理。(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农业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配合)

(十四)积极推进社会信用监管。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信用承诺制度、行业领域红黑名单制度。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管理、共享和应用,积极推进全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落地实施。(州发改委、州工商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配合)

四、便捷公平,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十五)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制定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机制。(州发改委牵头,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人社局、州住建局、州文体局、州卫计委、州新闻出版广电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配合)

(十六)加快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进程。围绕教育、卫生、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编制公共服务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审批服务代办窗口,完善代办功能,健全代办机制,对企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提供全程代办、无偿代办、无节假日代办等服务。围绕土地利用规划、拆迁安置、环境治理、扶贫救灾、就业社保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点事项,加大力度推进政务公开。(州委编办、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州直有关部门配合)

(十七)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州政府门户网站,整合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构建门户统一、基础架构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的政务服务“一张网”。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行行政审批中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工信委牵头,州政府督查室、州委编办、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十八)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各级政府部门在开展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开出和索要的各类证明、盖章等材料,编制和公布证明材料目录。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应由行政机关及有关机构调查核实的,能够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解决的,就应由部门自己去核实,决不能随意地“责任倒置”,让群众“自证清白”。建立投诉举报电话,突出社会监督和责任追究。结合“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将机动车注册、年检作为重点,通过减少环节、精简流程,使机动车注册、年检效率提高50%以上,体现改革成效,增强群众获得感。(州委编办、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下一条: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